.搬,這裡不寫了。這裡寫了三年近五百POST,因為Blogsome沒有EXPORT的關係,只好當博物館。
.看見此文便是有緣,不要吝嗇那30秒,改改bookmark吧,thx。
.(在wordpress的後台找不到很喜歡的theme,隨便先用。)
.其實,按使用量來說,我應該幾喜歡這裡。
.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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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按使用量來說,我應該幾喜歡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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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有個很久不見的怪人,竟然萌生了「如果是她的話應該會懂」的想法。
有點掛住妳了,可惜是在這種狀態。
. . . . . . . . . . .
同一個月內server down兩次,雖然官方稱是database進行轉移,往後服務會更好,但實在越看越不喜歡這個板面,又懶得又大改再次搞亂那些分類。因此,即使寫了三年,也將會搬Blog(搬去Wordpress),曹格的碟到新地方再講吧。下篇再說。

話題之作《MR.BRAIN》,至今已經是第五回,該是全劇的一半,覺得總算可以下筆寫了。非看不可的原因:木村拓哉+綾瀨遙,這配搭實在是太明顯的犯規……官網更用「NO TV? BUT 木村拓哉」做口號,當然也不能忽視每集客串的名星及有一班妹妹仔Fans的水嶋ヒロ做第二主角(算是吧?雖然他和木村那支綠色laser一樣都是可有可無…),愛睇日劇或睇偶像的都識自己入座了。
聽說綾瀨擔任女主角是因為木村要求,事實上看過首集後發現綾瀨的角色與木村頗有效果:一個「壞腦」、一個「天然呆」,結果是首回便有超高的24.8%收視,除了第三回有說是因為龜梨和也客串的關係收視大跌至16.3%,讓木村十年來的招牌一下子被打破之外(此說法原本很勉強,但實際情況卻是第四回收視又突然反升,即使「明屈」,龜梨也該眼閉了……),相信往後保持20點以上成績是不難的。救世主今次可謂不負眾望,相信其實已老了不少的木村可以繼續賣「靚樣」多混幾年……
大概《神探伽俐略》的成功令《MR.BRAIN》還在拍攝階段時就被人戲稱是「翻版」,然而,其實《神探伽俐略》的模式也不過是《HERO》的翻版。而看完首回《MR.BRAIN》後應該疑慮全消,畢竟此劇並非出至福田靖之手,其套路與節奏均與《神探伽俐略》及《HERO》相差很遠,而且可以見到本劇中木村的角色九十九龍介相當具有「獨腳戲」味道,一眾角色都是圍著木村走。但老實說,蒔田光治的風格不是我的口味。
此劇好看與否仍然是看木村的表現如何。最初幾回木村的表演其實非常一般,大概是九十九龍介這個角色很難觸摸,唯有靠大量的小動作及身體語言搭救,直到最近兩回開始重新多了招牌的凌厲眼神才有了起色(媽的,其實看了十年,但我們都只是喜歡木村這個表情……)。幸好只需要乖乖「做回自己」的綾瀨依然一貫地吸引,這種不時發呆的角色非她莫屬,很難想像有雄性動物會對這樣的女性沒有感覺。
至於劇情方面,最初幾回可以用「慘不忍睹」形容,差不多可以叫做爛,完全感受不到一點點高智慧的對決,迷局的設計水準太低,劇情無味而破案的啟示太牽強幼稚,老實說如果不是木村及綾瀨,這三回交出這樣的水準,我根本不會再浪費時間看下去……。不過最近的兩集有明顯地強化,可能是說明案件的篇幅較多,佐藤健與仲間由紀惠大概會各佔一集半的戲份(仲間由紀惠又係由細睇到大……),因此支線也較複雜緊密,終於有年度大作的感覺。但我還是認為一心當這是偵探片的觀眾應該會大失所望,反而當成「輕鬆偶像劇」看,感覺會極之良好。
不能不提此劇後期製作非常用心,日劇中少見,場景設計也明顯花過心思,像木村的研究室中那部Microsoft Surface就好型。不過他今次的「變種紳士風造型」就太刻意了,上次扮首相起碼跟到他那副日常戴著的玳瑁色膠鏡,今次整體上也相當「難跟」,經過悉心計算下甚至有點過火,沒可能死跟Wacko Maria還只捲一邊褲管吧?
上次整體都不是很有趣的《CHANGE》我也看完,毫無疑問這部更加不會放棄,因為相比一季季睇的美劇來說,日劇最多也只有十二集,最少有目標。而且,很期待看木村(或者其他人)繼續在劇中作弄「實驗材料」綾瀨遙,她受驚的表情實在超級正……
來自波蘭的設計師Jacek Utko告訴你,包裝就是一切。
以前有位老闆,開價六位數請個專做美術設計的員工,他認為一個好的封面及排版,有助書數。告訴你,我自己的經驗來看,這是真的。特別是封面,一個做得好的封面,在商業角度,是首先要吸引到觀眾的目光,之後就是想要如何騙到他們買這本書,這方面可以從文字,也可以從其他方面著手。因此從來我都認同,無論什麼事情也好,包裝就是一切。(其實在現實中,Apple就是很好的例子。)
我看到這段片的時候有很多感想。對外表的要求,也是推動文明與人民進步的一個重要環節。我在想,如果事情發生在香港,結果是否也是一樣呢?
Jacek Utko提到他看馬戲團時所受的啟發,極之有趣。如果成報的頭版有朝一日可以做到像片段中的美觀,你會開始買返份嗎?我,一定會,大概是買來儲,又或者也許是買來賞心悅目一番。大家都知,只要上網幾乎就不必買報紙,不久的將來,相信網上資訊的速度是每日更新的報紙都追不上的,買報紙只是一種慣性行為而已,甚至新一代很多人都覺得這是浪費。(實際上我也愈來愈覺得看報紙是多餘的,很多精華的事情往往看blog或電視都知道,而那些不重要但有趣的新聞,每天都有幾十萬件吧?)
各方老闆,不妨諗諗佢。
今年的氣氛似乎特別令人感觸,也許是因為二十年「得來不易」,我瘋狂地看了很多媒體的報告,特別為當年身在天安門而死不去的記者事後一些想法而眼紅紅。我想寫點什麼但又不想寫,本來像去年用一張圖片或一段Youtube就足夠,可是我也很疑惑,為什麼有人覺得自己可以隻手遮天將一切事情都掩蓋著。作為一個中國人,這真是太羞恥了。當我看到CNN的鏡頭被「遮」擋,我覺得很好笑也相當不可思議,感覺比封鎖Twitter、Flickr、Hotmail等更加可笑。這樣子的蠢事是不是時時刻刻發生在中國呢?
我們不能說什麼人才有良知,而什麼人沒有。因為我們有自由去選擇、去判別是非,而這樣才是真正的意義。
但是,為自己曾經做過的錯事道歉,不是很理所當然嗎?
. 今天是妳的生日。別傻了我怎可能會忘記呢?而我猜想妳有可能在無聊時click到這裡來,所以想告訴妳,妳又老了一年,唯有祝妳貌美如昔,找個好人嫁了就算,才不會令人於心有愧。人是會老的,不要太難過……
. 我真是極度不孝,藥吃完了,終於還是有意無意才讓母親知道我的病痛,被訓話一番後又要我再進醫院,我堅決say NO並為自由而戰,結果年輕人取得勝利,留下她在一邊碎碎唸。我知道我知道,其實真的可大可小,何況現在還是一直痛,但我更怕躺在醫院而明明每天就沒什麼事要做,總之一切順其自然吧。
. 話說早兩天還一整天在遊樂(死了活該的例子),踩單車後又在大尾篤吃飯,除了破天荒地跟不上大隊之外一切還好,反而有人踩到要生要死。唯一知道我身體有毛病的C小姐整天表現「恰到好處」,不會讓我覺得「自己正在被人特別照顧」而卻真的在照顧著我的感覺,顯然地她似乎「捉到我路」……常常覺得她這種女子罕有(受得了我脾氣而做得成朋友的就先加了三分),正是不易動怒人又細心,無不良嗜好有藝術氣質。餘下的缺點是她還是單身的,而且是好幾年,這某程度上代表著她根本不需要愛情了。我常常覺得一個人沒愛情可不行呢,像好吃的日式咖哩飯卻少了一塊炸豬扒,所以是缺點。
. 有趣的是好友M得悉我病後急著關心我,然而她的電話全部沒接的原因是--我真的不想接電話,因此她又「害怕」煩到我而轉用短訊慰問。某程度上,這兩個人真是溫柔得有點令人感到為難。而當然並非代表其他短訊我沒感覺,沒什麼好比較的。而我承認是故意僅僅不接她電話的,因為我估到妳籠野呀女等我心情好返D先啦費事發妳脾氣啦又……
. 這段期間一口氣看了《One Piece》恐怖三桅帆船篇的故事,十分有趣的漫畫。這部漫畫連載了十多年仍然維持到非常非常的有趣與高水準,單行本超越了《龍珠》的42冊目前已達到53冊,看見故事還暫時沒有「完結」的意圖及長久連載的疲態,作者表示才畫了一半,可以想像作者腦部有著不可思議的結構,是做創作的人必須看過的漫畫之一……
. 我就像《He just not that into you》的Alex,因為對男女關係有著慣性想法,所以遇到真愛時反而變得不知所措。有時很懷念以前每天起床與每晚睡覺前也想聽到女朋友聲音的日子,甚至因為在夢境中的老婆不是女朋友而自己一個人在痛哭……很白痴又很實在。我想我很難找回這些失去的感覺,正如我再寫不到很有趣的文字一樣。其實我有時妒嫉那些有異性冇人性(而活生生在我身邊存在著)的「朋友」,始終我明白他們為什麼可以為了女朋友而寧靜失去所有朋友或與朋友們絕交……雖然妒嫉但著實認為這些人不必再花時間維繫友情,直接點說就是不必交心……我係矛盾又複雜,唔得咩而家?!
. 最近幾次都感覺到氣氛有點不對勁,我懷疑有件事情被識穿了,而且有些事情正在發生。希望我的直覺今次錯了……能夠找到一個自己朝思暮想的對象,即使對方遙不可及,也是非常幸福的事情吧,所以其他事情不必太在意,我希望大家都是這樣子去想。畢竟經驗豐富的人應該是我。
. 其實開始時只想說句生日快樂。所以其餘的文字都是廢話。OK,生日是好事,真的不要太難過……
什麼叫浪費時間,什麼才叫不浪費時間。有人生下來就住4000呎豪宅司機兩個還有私人泳池,有人每天用十八小時工作進修為轉工尋高薪厚職,理想是住豪宅司機兩個還有私人泳池,最後才知「認命」將目標變成儲錢俾首期買400呎單位還要供二十年,到近五十歲才有自己物業然後自我感覺良好,這應該叫做樂天知命,還是不自量力?
籠罩在陰影之下,在別人設定好的規則下努力,跟著別人的步伐去做以為自己也一樣會成功,這種想法,有趣又可悲。早一點認識與瞭解自己,早一點明白世界本來很大,才會知道什麼叫做浪費時間--就是勉強去做一些自己認為沒有意義的事情。有時沒有辦法的話也只能如此,所以有時我們喜歡自嘲自貶,是潛意識也明明覺得自己愚蠢到極,只是不能不做。但,請要記得無時無刻另想辦法,因為我們很多時候,都只為自己而活。
與好朋友一邊大杯大杯地喝酒,一邊打打美式桌球,盡慶後,再去吃碗艇仔粥,又去麥當勞外賣麥香雞繼續吃;即興地到大尾篤,只為看一看那個聞說的美女侍應,幻想問她拿個電話號碼,下次相約踩單車;睡兩個小時去看劇場,散場後又餓著肚子極速接著看band show,喝喝啤酒吃吃薯條,完場後隨便Hea Hea又覺意猶未盡即興轉場繼續唱K狂歡至天光,然後,透支了一晚,肚子餓了,又再吃早餐,什麼會肥什麼吃得過量什麼玩通宵影響皮膚,通通bullshit;醒來後,或見父母親戚相聚一番,回到家,聽歌上網看書工作,電話盡可能少聽,廢話最可能少講,讓人兒靜一靜,呆坐或躺在床上,讓腦袋放鬆,獨自想想關於自己的事情。
會很累嗎?一點都不。精神上的滿足絕對能夠支撐著身體的疲勞,玩天光又剛好在太子花墟雀仔街,還會去轉一圈賞花賞人,想做就想,什麼都不必想。C’est La Vie,人生已經太多煩惱事,何必再自尋煩惱,未玩先煩,或邊玩邊煩,將煩惱事變成朋友間主要的話題,將朋友當成神父、交流變成告解,太悶。
然後好朋友說,每次玩天光後再影相,反而影得我們大家個個精神靚仔靚女,未出發前的相片,臉上永遠多了一遍灰塵,諷刺卻是事實。長輩關心我們玩得瘋狂,會影響身體健康,只是活在當下,即使什麼都不做,自然地身陳代謝,環境也會令我們愈來愈不健康。活著就是一步一步邁向死亡,網絡時代,誰還會那麼愚蠢追求長生不老,我們都寧願活得精彩,不必非要活到一百歲,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生與死之間你到底做了些什麼。
活著,用自己最舒服的方法,不要再讓其他人影響到你。
"What doesn’t kill me only makes me stronger."
It’s time to wake up.
因為一個人,我想醒了。
我的自負,請快點回來。